舞者 发表于 2012-4-27 09:04:51

向版主道歉了!

看来考核期就一两天,我现在已经是“新用户上路”级别的了,有很多的权限都开放了,那我就自由多了。论坛里的规定看来要好好看,仔细研究,认真领会,坚决贯彻了。今天又看了规定,又弄明白一个问题,上网时间不是规定要24小时,而是时间越长,分值越高,昨天没有看清楚,就发了一通意见,很是不好意思,向版主道歉了。:handshake:$

awagink 发表于 2014-9-19 13:15:06

感谢您的支持!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向版主道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