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的起源很早,六千多年前的陕西半坡村遗址中,就曾发现过原始的骨制鱼叉,用来扎取鱼类。不过,居住在森林旁的猎户们,为了猎杀大型野兽如猛虎、花豹等,需要保持安全距离,所以使用三股长叉,一般称作“虎叉”。 《水浒传》说道解珍、解宝两兄弟,收了知府的捕虎文状,要捉山上大虫,于是“拿了钢叉,两个径奔登州山上”。可见“钢叉”是捉虎的利器。有时为了便于远掷以确保安全,又改成了投掷用的飞叉。 “叉”后来发成兵器,种类很多,大致可按长短分,或以叉股分;历代都不是主要兵器,而与钩、镰、钯等杂兵器并论。宋代有叉竿,长二丈,用来叉飞梯与登城。南宋宗泽的偏将张纯善使飞叉,能在二十步外取人性命,并且教出很多使飞叉的士卒。明代又有丈余长的“马叉”,茅元仪的《武备志》说:“上可叉人,下可叉马。”是步兵所用的长兵。 国剧《金钱豹》里,有飞叉的特技,叉头分成三股,股与叉柄连接处,套上钢片两片,随著演员舞动、抛掷时,铮铮作响,增强了惊险与娱乐的效果。这些其实都是从民国初年江湖杂耍卖艺者学来的身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