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林寺卷入名誉之争 ■网上公布秘方再起风波 ■保护少林文化陷入两难尴尬处境 20余年前,一部电影《少林寺》让佛教圣地嵩山少林寺成为海内外皆知的中华武林圣地。 在武侠的世界里,少林寺从来都执名门正派之牛耳。 武侠小说大师金庸的《天龙八部》中,武功最高的是少林寺藏经阁的一个无名老和尚;少林众僧为了保护武侠秘籍不外传,与江湖众多邪恶势力之间展开的可歌可泣的传奇故事,更是不胜枚举。 但当传奇不再成为传奇时,我们有些怅然若失。 据报道,7月底嵩山少林寺通过自己的网站公开了不少传说中的秘籍,其中不仅有武侠书籍中屡屡大发神威的“少林72绝技”、“点穴法”等,还包括了三副少林医宗秘方。一时间,这成为网络上的大热,网友纷纷热传少林寺网址,少林寺网站上一片热火朝天。据悉,任何人只要进入少林寺网站的“武———医宗”页面,即可浏览各种详细秘方。记者尝试了一下,果然如此。 “少林”成商家宠儿 少林寺公开的说法是,突然对外公布秘籍实是出于无奈。少林寺实业发展公司总经理钱大梁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不无痛心地说:“少林寺早已卷入名誉之争,公布少林秘籍是为了保护少林遗产,维护少林的知识产权。” 早在10多年前,少林寺就因为各方商家盗用少林之名头疼不已。当年,做得最过分的是“少林牌火腿肠”的广告。1993年,河南漯河一罐头食品厂推出了一种“少林”牌火腿肠。为吸引眼球,厂家在广告片中耍尽了花招。广告中不仅出现了少林寺的匾额,还配用了电影《少林寺》的主题歌,歌声中,无数火腿肠从少林寺山门内“嗖嗖”飞出……起初少林寺对此并不知情,后来,很多佛教机构向中国佛教协会反映情况,抗议少林寺允许商家如此作为。遭到误解的少林寺在得悉详情后,忍无可忍,一纸诉状把该厂告上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年5月17日,法院终审判决:被告停止生产、销售“少林”牌火腿肠,并公开道歉。 对于少林众僧来说,当时打这场官司,更多的还是“基于宗教感情的考虑”,只是反对用“少林”商标生产火腿肠,并未进一步追究该厂注册、使用“少林”商标这一问题。也因此,这一维权官司并没有让众多商家停止抢注“少林”商标,盗用“少林”之名的人还是趋之若鹜。据统计,目前国内使用“少林”商标的有几十个,涉及食品、医药等多个行业。其他国家注册的与“少林”相关的商标则多达一百多个。“少林功夫”更是被大量抢注。若是在网上点击“少林寺”三个字,便会冒出各种数不清的“少林武术学校”的招生广告,这些学校都会在广告中提到学校教的是正宗少林武术。而在2000年悉尼奥运会期间,还闹出了4个少林寺方丈和两个少林武僧团碰面的笑话。 钱大梁表示,面对恶意侵权,少林寺实在无法沉默。“1997年,少林寺在相关单位的协助下成立了河南少林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的主要工作就是保护少林寺知识产权,主旨是挽救少林文化,实现少林品牌的保值增值。虽然经过几年努力,少林寺已陆续拿到29个类别共43项商标的注册证书,但是与遍布全球的‘少林产业’相比,依然难如人意……”于是,从2003年年底以来,河南少林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少林寺策划了各种扬名的大动作,公布少林医宗药方和武功秘籍只是其中的一步而已。 |